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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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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1487

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省级试点阶段取得的成果,扎实推进第二批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改革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和原卫生部等5部门《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导向,按照强化公益性、突出联动性、重在突破性、发挥示范性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坚持改革和发展、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增强医药卫生行业治理能力;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初步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高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严格的监管制度、完善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着力构建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相互合作、公平竞争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医疗服务资源

1.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修订完善医疗机构布局及设置规划,科学合理界定市、县两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全面完成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和市中心医院下中坝院区建设,支持川北医学院建设以专科为主的第二附属医院,启动市级中医医院建设,新增床位4800张,使省、市级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每千人口1.25张。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级中医医院,使县级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每千人口1.75张;总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规划1-2个县级医疗次中心。

2.推进医疗联合体发展。放大优质医疗资源效应,以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形成两大医疗集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重点向阆中市、南部县、蓬安县以及川东北地区的相关医疗机构延伸辐射。市医疗集团重点向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西充县、仪陇县、营山县延伸辐射,基本形成市、县、乡、村纵向一体的医疗网络体系;统筹规划集团内各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通过托管、共建共管及管理技术合作、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多点执业等多种路径,不断实现集团的协作发展效应。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试行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3.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并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增加,用于卫生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奖励等。大力实施嘉陵江英才工程,出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每年引进硕士及副高以上人才100名,医学本科生200名,医学、检验、影像、护理、药学专科生300名。有序安排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临床医生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骨干医师培训。

4.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完善并落实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建设用地、人才培养、医保政策、审批准入、120急救资源调配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开展紧密合作。新增医疗资源优先向社会资本开放,引导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托管、联合等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市中心医院下中坝院区、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和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充)健康产业园;引进社会资本建立临床集中检验检测机构,为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和集约化服务。到2017年,非公立医院床位数达到每千人口1张,服务量占比达25%

(二)加强体制机制创新

5.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落实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的各项投入政策,公立医院经核定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性亏损和公共服务由政府统筹安排,切实加大对中医医院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适度拉开不同层级专家的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6.深化管办分开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管办(局)对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等职能。加强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以考核结果为依据的财政补助和薪酬总额核定机制。

7.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医院章程,明确理事会、监事会和院务会的产生条件、产生程序和议事规则,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分工明确、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取消院长行政级别,推行院长职业化。加快建立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问责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运行管理模式。启动市中心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工作。

8.深化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人员管理方式,探索实行员额管理,合理核定市、县两级公立医院员额,建立竞争性自主用人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额,建立内部人才奖励基金制度,试行院长年薪制和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直接依据,使广大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总体得到提高。

(三)构建科学就医秩序

9.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秩序。改革乡镇(社区)卫生机构绩效管理办法,提高基层医生待遇,让优秀人才愿意留在基层。加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实施对口支援,返聘退休医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建立以基层首诊为前提的医保报销制度,完善医保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差别化支付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除危急重症外,患者住院必须逐级转诊。建立社区(乡、村)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与专家号基层优先预约制度,医院预约诊疗平台资源优先向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医生开放,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

10.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等级医院创建,确保全市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力争国家三级乙等医院达到5所。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坚持中医医院办院方向,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实施三名三进工程,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加强产科、儿科及临床短板科室建设,提高县域常见病、多发病治疗能力,使县域90%的病人留在县内就医。同时,全面深化6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

11.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网,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业务数据源头采集、监测数据自动生成和对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的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建立病理远程会诊中心,扩展医学影像、心电集中诊断中心。

(四)健全综合监管机制

12.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着力查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加强医疗费用监控,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及药占比等纳入目标管理。推广应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规范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类药品等临床使用。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健全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

13.创新医院管理服务。大力实施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双提升工程。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实施范围,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全面推行预约门诊,有效调度门诊医疗资源,科学安排就医时段,合理分流病人。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工程,积极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推广志愿者服务,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从病有所医病有良医转变。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试点探索公立医院药品配送制度改革。

1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学科普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对医疗服务的合理预期,营造全社会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建立医护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发挥大病保险的作用,加大对特殊人群和生活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力度。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全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制度,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四、实施步骤

改革试点从2014年开始,至2017年结束,共4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45—7月)。对省级公立医院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8—20179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改革配套措施和目标,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10—12月)。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评估报告,接受评审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省医改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实施,市医改办负责综合协调、考核督导,各县(市、区)和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及时拨付到位。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考核督导。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务求工作实效。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对试点工作实行动态督查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四)做好宣传引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改革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积极引导社会的合理预期,让广大人民群众、全体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改革。加强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培训、舆论引导、舆情监测和研判,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氛围。

附件: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

南充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完善区域卫生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

加快省市级公立医院发展建设

①支持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设

川北医学院、嘉陵区政府,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②加快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区建设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③市中心医院下中坝院区建设并投入使用

市代建中心、市中心医院,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④启动市中医医院建设

顺庆区政府,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3

推进医疗联合体发展

①完善市医疗集团运行机制

市中心医院

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②组建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集团

市卫生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③县(市、区)试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4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①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分年度持续推进

②大力实施“嘉陵江英才工程”,设立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

市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分年度持续推进

5

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政策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6

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省、市医院及相关机构

①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市中心医院下中坝院区建设及经营管理

市中心医院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设及经营管理

川北医学院、嘉陵区政府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③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充)健康产业园建设及经营管理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西充县政府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引进社会资本建立临床集中检验检测机构

市卫生局

201512月底前完成

7

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8

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省、市级医疗机构

2014年9月底前完成

9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市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15年12月完成,以后持续推进

10

进一步理顺医管办(局)职能

市卫生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11

全面实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12

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善方案,以后持续推进

13

规范化建立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14

完成市中心医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工作

市中心医院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15年正式实施

15

建立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制度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15年正式实施

16

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15年正式实施

17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15年正式实施

18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阆中市、南部县、西充县、仪陇县、营山县、蓬安县政府

2014年8月底前完成政策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19

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20

试点探索药品配送制度改革

阆中市、仪陇县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2015年推进

21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22

建设以电子病历系统和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网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5年6月底前完成

23

建立病理远程会诊中心,扩展医学影像、心电集中诊断中心

市卫生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24

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25

全面实行预约诊疗

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26

加强医院质量管理

市卫生局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27

建立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

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以后持续运行

28

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持续推进

29

全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市金融办、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以后持续推进

备注: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余单位为协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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